醫療隱私權告知書
InnerGrove Psychiatry PC
2026 年 9 月 19 日生效
翻譯說明:本頁為英文版《Notice of Privacy Practices》的繁體中文翻譯。查看英文原文。
本告知書說明您的醫療資訊可能如何被使用與揭露,以及您如何取得這些資訊。請仔細閱讀。
本告知書說明 InnerGrove Psychiatry PC(以 InnerGrove Psychiatry 名稱營業,以下稱「本診所」)可能如何使用與揭露受保護的健康資訊(protected health information,簡稱「PHI」)、您的隱私權利,以及我們的法定責任。PHI 是指可識別您身分,並與您的健康、醫療照護或醫療費用支付有關的資訊。本告知書適用於本診所的紀錄,以及代表本診所行事的人員。獨立的醫療提供者或服務可能另有其自身的隱私告知書。
您的權利
- 申請查閱您的指定紀錄集(designated record set)中的資訊,或取得其電子版或紙本副本,但須受法律例外規定的限制。加州法律一般允許在符合資格的書面申請後 5 個工作日內進行查閱、15 天內提供副本。我們可能先確認您的身分,且僅收取法律允許的費用。
- 要求我們更正您認為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訊。本診所可依法律允許的理由拒絕該申請。
- 要求以替代方式或在替代地點進行合理的保密聯絡。
- 要求我們限制某些使用或揭露。除非法律另有規定,我們一般並無義務同意。若您自行全額支付某項醫療項目或服務的費用,且法律並未另行要求揭露,您可以要求我們不向健康保險計畫揭露該資訊,以供付款或醫療照護營運(health care operations)之用。
- 要求提供在法律適用期間內某些揭露的紀錄清單(accounting of disclosures)。
- 即使您已透過電子方式收到本告知書,仍可索取紙本。
- 由依法獲授權的代表人,在其授權範圍內代為行使您的權利。
- 提出隱私申訴,且不會遭到報復。
您的選擇與授權
在法律賦予您選擇權的情況下,您可以告訴我們,您希望如何與家人、朋友,或其他參與您照護或費用支付的人分享相關資訊。若您無法表達意願,我們可依法律允許的範圍運用專業判斷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這些選擇也可能適用於救災相關的資訊揭露。
對於另行保存的心理治療筆記(psychotherapy notes)、行銷及出售 PHI 的大多數使用或揭露,一般需要書面授權,但法律另有例外者除外。本告知書未說明的其他使用或揭露,除非法律允許或要求,否則需要取得授權。您可以書面撤銷授權,撤銷效力以我們尚未依該授權行事為限,或依適用的其他法律例外而定。本診所不會將 PHI 用於募款。
我們可能如何使用或揭露資訊
治療。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我們可能使用 PHI,或與參與您照護的臨床人員、藥局、檢驗所及其他人員分享 PHI。例如,我們可能協調藥物治療,或取得安全開立處方所需的資訊。
付款。 我們可能使用或揭露 PHI,以確認保險給付、在適用時取得授權、提交理賠申請、依法收取病人應負擔的費用,並以其他方式取得付款。例如,我們可能向健康保險計畫提供處理理賠所需的資訊。
醫療照護營運。 我們可能使用或揭露 PHI 以經營本診所,包括品質審查、法規遵循、資格審查、執照管理、排程、資訊科技、帳務處理及其他行政作業。例如,獲授權的人員或廠商可能使用維護紀錄或支援帳務所需的資訊。處理 PHI 的廠商必須符合適用的法律要求。我們可能聯絡您,以提供預約提醒,或告知您可能感興趣的治療替代方案及其他健康相關福利或服務。
其他法律允許或要求的揭露。 在適用限制的前提下,我們可能因下列目的使用或揭露 PHI:公共衛生與安全、通報虐待或疏忽、健康監督、依法授權的研究、勞工補償、驗屍官、法醫、殯葬服務人員,以及器官或組織捐贈、特定政府職能、具法律效力的司法或行政程序、法律允許的執法目的、對健康或安全的嚴重威脅,以及法律允許或要求的其他使用或揭露。單純的資訊索取,本身並不構成對揭露的授權。
加州心理健康資訊、未成年人與代表人
加州法律可能對心理健康資訊提供額外保護;當這些保護規定更為嚴格時,我們會遵循。在法律允許時,對心理健康紀錄的查閱可能受到限制,或須經特別程序處理。父母、監護人、監管人(conservator)、代理人及其他代表人,僅能在其法定權限允許的範圍內取得資訊;他們並不會自動取得有關未成年人的所有資訊。
物質使用障礙紀錄(42 CFR Part 2)
若本診所建立、接收或保存受 42 CFR Part 2 保護的紀錄,則適用額外的聯邦保護。除非符合適用的 Part 2 要求(包括任何必要的同意、法院命令、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),否則此類紀錄不得用於針對您的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或立法調查或程序,亦不得為此而揭露。本告知書本身並非 Part 2 的同意書或授權。
電子通訊與科技
本診所可能使用安全的病人入口網站,以及其他法律允許的溝通方式。電子郵件、簡訊、語音留言、遠距醫療(telehealth)及其他科技可能帶有隱私或技術上的風險。我們採取法律要求的保護措施,但任何科技都無法保證完全沒有風險。您可以要求合理的保密溝通替代方式。
本診所的責任
依法,我們必須保護 PHI、遵守目前有效的告知書、依規定提供並公開本告知書,並在未受保護的 PHI 發生依法須通報的外洩事件時,依法通知受影響的個人。我們僅會在本告知書、您的授權或適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使用或揭露 PHI。
本告知書的變更
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我們可能變更本告知書,並將修訂後的條款適用於我們已保存的資訊,以及日後收到的資訊。現行告知書會載明生效日期,並可依要求提供;視情況也可透過本診所網站或向本診所索取。
疑問與申訴
如有疑問、申請或申訴,請聯絡隱私權負責人(Privacy Officer)楊千賢醫師(Chien Shien Yang, MD),電話 (415) 655-0952,或電子郵件 [email protected]。當病人入口網站可使用時,也可透過該安全入口網站提交書面申請。
您也可以向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(HHS)民權辦公室(Office for Civil Rights, OCR)提出申訴,電話 1-877-696-6775,或前往 https://www.hhs.gov/hipaa/filing-a-complaint/index.html。本診所不會因您提出申訴而對您報復。